1. 注冊執業醫師并在執業醫師注冊機關注冊。
2. 具有本專業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或醫學博士研究生學歷。
3. 有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驗,其中:
- 負責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驗。 - 負責美容牙科項目的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驗。 - 負責美容中醫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病專業臨床工作經驗。
4. 經過醫療美容專業培訓半年以上或進修醫療美容專業1年以上并取得合格證書,或已從事醫療美容臨床工作1年以上。
同時滿足以上(一)(二)(三)或(一)(二)(四)項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