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美容美發業的健康發展,規范美容美發服務行為,維護美容美發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商務部于2005年1月1日起實施了《美容美發業管理法規》。根據該法規,今后國家將推行分等定級制度,以促進美容美發行業的規范化和專業化。同時,美容美發經營者有義務在提供服務時向消費者說明服務價格,并明碼標價銷售美容美發用品。還須向消費者提供消費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在提供服務時,美容美發經營者應向消費者展示所使用的美容美發用品和器械,供消費者選擇使用,并確保使用的產品和器械符合國家的質量和安全衛生標準,不能使用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在執行階段,監督當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可以采取加處罰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法律依據:《美容美發業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