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準備材料:申請人需要準備以下文件:衛生許可申請書、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公共場所的使用證明(包括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承包合同或協議材料)復印件、公共場所平面布局圖。
2. 消毒專間:如果公共場所需要設立消毒專間,還需要提供消毒專間平面圖。
3. 化妝類產品:美容美發行業需要提供所使用化妝類產品的“三證”(即進貨發票、產品合格證書、產品說明書)和產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明;住宿和洗浴類場所則需要提供水質化驗合格證明。
4. 衛生管理制度:申請單位需要提供衛生管理組織、各項衛生管理、消毒制度等相關文件。
5. 從業人員要求:申請人需要提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和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此外,還需要填寫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試題。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隊伍和監測體系,制定監督計劃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