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準備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2.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3. 提供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 4. 提供經省衛生廳考核合格的公共場所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本年度內的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 5. 提供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包括衛生管理部門的名稱或專職衛生管理人員的姓名,衛生管理檔案的建立方式以及危害健康事故的處置辦法; 6. 提供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以及衛生知識培訓和考核情況的書面材料; 7.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名證明材料; 8. 如使用公用物品委托洗滌消毒的,需提供委托協議以及被委托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9. 如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需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衛生學評價報告和竣工圖紙; 10. 提供配備的公共衛生用品的檢驗合格證明; 11. 提供水質檢驗報告單或自來水水質檢測報告。
法律依據:根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在核發美容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和執業許可證的同時,需要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對下級衛生行政部門違規作出的審批決定必須在發現之日起30日內予以糾正或撤銷。根據第八條規定,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并獲得執業許可證后才能開展執業活動。